工资支付规定(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法律效力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是劳动部在1994年12月6日发布的通知,自1995年1月1日起执行,其作用是保障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报酬权益,应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公司工资制度的内容具体如下1。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2021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
法律主观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工资支付。
劳动法规定每月工资发放时间如下1工资支付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数额,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由本人签收2用人单位发放工资应该给付工资凭证,严格防止用人单位做假工资单,存折上一部分,现金一。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在文中有详细的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 律师咨询 法律客观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12条规定是1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2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